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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說明:

  1. 員永村社區大學為台灣推廣教育學會之直屬組織,由本會聘任之校長負責整體校務運作,校務之各項推動情形須直接向台灣推廣教育學會所轄之委員會負責。


  2. 校務行政系統由校長統籌管理,其下分設執行秘書及教務、學務、總務三組。依教務處執行教師與課程之事務,學務處執行學員及活動之事務,總務處執行會計與招生及庶務等事務管理,評核系統各委員會之運作,由校長統籌提供校務推動之參考。


人力編制如下表:
單位別 / 職 稱 / 職 掌
【校長室】
校 長 總理校務,對外代表學校。
副校長 輔助校長辦理校務,適時提出建言;對外協助校長,負責公關事務。
執行秘書 辦理並執行校內各項會議決議事項、對內協調各處業務;協助校長並負責對外業務推動。


【教務處】
教 務 長、教務專員
課程安排、教師遴聘及協調、教具管理、教、教學評量、課程學習調查、校外活動支援、網站建制與維護、整體校務之支援。


【學務處】
學務長、學務專員
招生選課、報名作業、學員資料整理、學員成績登錄、志工經營及社團管理、學生事務管理、學校各項活動執行、文宣製作、學員證件與證書發放、整體校務之支援。


【總務處】
總務長、總務專員
會計出納業務、活動預算管理、經費管理、一般採購、辦公設備管理維護、動產登計管理、文書庶務、整體校務之支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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